以下是一些需要专家论证的基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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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标准:
- 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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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因素标准:
- 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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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标准:
- 开挖深度超过16米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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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方案专项论证标准:
- 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基坑工程。
- 邻近重要建筑、设施、管线等破坏后果很严重的基坑工程。
- 已发生严重事故,重新组织实施的基坑工程。
-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一、二级基坑工程。
- 其他需要论证的基坑工程。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基坑工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通过专家论证可以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预防。在实际施工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需要进行专家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