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近年发布的政策文件,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的最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禁烧区域划分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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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烧区范围
包括城市周边、高速公路、国省干道、铁路沿线及机场周边等区域,实行严格禁烧政策。
具体范围以省辖市(地)级政府划定的禁烧区为准,未划定的区域执行全域禁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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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烧区管理
其他区域划为限烧区,需根据气象条件分批次、分区组织计划烧除,避免大气污染。
二、监管与处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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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化监管
实施“网格化”管理体系,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建立卫星遥感监测与视频监控联动机制,快速发现并处置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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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化问责
对未完成禁烧区划定的地区执行全域禁烧,对禁烧区内发现火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追责,包括罚款、通报批评等。
三、综合利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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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还田
推广机械化秸秆还田技术,扩大还田面积,提高土壤肥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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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化利用
鼓励秸秆饲料化、能源化、工业原料化等综合利用,支持建设秸秆加工企业,拓宽秸秆出路。
四、政策保障与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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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分工
市(州)政府负总责,县(区)政府具体落实,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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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机制
将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地方环保、农业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评估。
五、宣传与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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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宣传
通过媒体、村务公开等形式普及秸秆处理知识,提高农民科学处理秸秆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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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推广
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力度,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目标。
以上政策体现了吉林省通过分区管理、技术支撑和责任落实三位一体机制,推动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的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