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职工生育险报销政策(2025年3月更新)
一、报销范围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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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医疗费用
- 女职工:围产期检查费最高报销1000元,顺产3000元,剖宫产5000元。
- 男职工配偶(无工作且符合计生政策):按女职工标准的50%报销,即围产检查500元、顺产1500元、剖宫产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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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手术费
- 包括节育、复通、人工流产等手术费用,具体支付项目及标准以附件为准。
二、报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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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时间要求
- 生育津贴申领需在分娩前连续足额缴费满12个月,且分娩时单位仍正常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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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流程
- 女职工怀孕后需持医疗证、社保卡、围产保健手册等到定点医院办理妊娠登记;男职工配偶需提交失业证明、结婚证等材料申办临时社保卡。
三、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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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生育
- 直接持社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符合范围的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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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生育
- 单位参保职工:无需备案,个人垫付后凭医疗票据、费用清单、住院病历等材料回参保地申请报销。
- 灵活就业人员: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结算比例与本地相同;急诊或转诊降低10%,自行就医降低20%。
四、其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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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护理补贴
- 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男职工可领取15天护理补贴,2024年标准为4950元。
- 其他单位男职工补贴标准参照历年政策,如2022年省直单位执行4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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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产补贴
- 2024年参保女职工可额外领取300元围产补贴。
五、注意事项
-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省直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按工资总额的0.4%划拨;其他单位需自行缴纳。
- 中断缴费者次月起暂停待遇,补缴后恢复。
以上政策综合吉林省医保局、省直机关及公开渠道信息整理,具体操作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