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为二胎家庭提供了多方面的生育支持政策,具体补贴及福利如下:
一、生育津贴
- 计算标准:以职工生育时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或沈阳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两者取高者)为基数,结合产假天数计算。
- 保底/封顶:若单位月均工资低于市社平工资,按市社平工资计算;高于3倍市社平工资的,按3倍封顶。
- 产假天数:
- 顺产:158天(含98天法定产假+60天奖励假);
- 剖宫产/难产:173天(基础158天+15天额外假)。
- 津贴示例:按最低缴费基数6900元计算,顺产可获约35,842元,剖宫产约39,244元。
二、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符合政策的二胎家庭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待遇,与三孩政策一致。
三、入托入学补贴
辽宁省拟对生育二孩家庭入托、入学给予适当补贴,相关政策已纳入修订草案。
四、托育服务支持
- 普惠托育补助:托育机构按质量评估等级发放托位补助金(一等园每孩每月365元,二等园240元,三等园200元)。
- 托育设施配套:新建居住区按人口规模配建托育设施,支持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
五、其他福利
- 延长产假:符合政策的家庭可享受额外产假,配偶享有护理假15日。
- 参保政策:新生儿可享受参保及医保待遇。
注:具体申领需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及最新政策细则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