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医疗外省就医住院报销比例因地区政策而异,以下是部分地区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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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统一标准:
- 一般情况下,在乡镇卫生院就医,起付线为100元,报销比例为90%;在县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200元,报销比例为82%;在市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500元,报销比例为65%;在省级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700元,报销比例为55%;而在省外非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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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城市举例
- 北京市:合作医疗跨市报销比例为80%,即在北京市以外的地区就医的参保居民可以享受到80%的医疗费用报销。
- 上海市:合作医疗跨市报销比例为70%,即在上海市以外的地区就医的参保居民可以享受到70%的医疗费用报销。
- 广州市:合作医疗跨市报销比例为75%,即在广州市以外的地区就医的参保居民可以享受到75%的医疗费用报销。
- 深圳市:合作医疗跨市报销比例为70%,即在深圳市以外的地区就医的参保居民可以享受到70%的医疗费用报销。
- 杭州市:合作医疗跨市报销比例为60%,即在杭州市以外的地区就医的参保居民可以享受到60%的医疗费用报销。
合作医疗在外省就医住院报销比例因多种因素而存在差异,建议参保人在就医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了解具体的报销政策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