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亲属的范围在法律中有明确界定,主要分为两类:近亲属和家庭成员。以下是具体分类及法律依据:
一、近亲属的范围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的规定,近亲属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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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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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 (包括公婆、岳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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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 (包括婚生、非婚生、养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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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 (包括同父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养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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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母 (包括爷爷、奶奶、外公、外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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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祖父母 (包括外公、外婆)
二、家庭成员的范围
近亲属以外的家庭成员主要包括:
- 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如共同生活的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
三、其他相关法律中的近亲属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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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
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与民事诉讼中的定义一致,但行政诉讼中的近亲属需增加“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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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
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 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
四、历史调整说明
2020年民法典修订前,公婆、岳父母、儿媳、女婿曾被视为近亲属,但修订后已从近亲属范围中删除。这一调整反映了法律对家庭关系认定的精细化。
总结
近亲属的核心范围是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可能被认定为家庭成员。不同法律领域对近亲属的界定存在差异,需结合具体法律条款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