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
在广东省内流动就业时,社保关系无需办理转移手续,参保人可直接在省内享受医保待遇和累计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政策依据与适用范围
广东省社保统筹政策
自2021年起,广东省实行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医保省内联网结算,参保人在省内跨市就业,个人账户和缴费记录自动合并,无需主动申请转移。适用人群
情形 是否需要转移 处理方式 同一地市换工作 否 原单位停保,新单位续保 跨地市就业(如深圳→广州) 否 系统自动累计缴费年限 退休前户籍地变更 需确认 需核查最终待遇领取地规则
二、医保与养老待遇衔接
医疗保险
- 省内就医:持社保卡可直接结算,报销比例按参保地政策执行。
- 个人账户余额:跨市使用时需激活医保电子凭证,部分地市支持药店异地刷卡。
养老保险
- 缴费年限:全省自动累计,退休时由最后参保地合并计算。
- 养老金发放:按广东省统一计发基数,与户籍地无关。
三、特殊情况处理
跨省流动就业
如需从广东省迁出至外省,需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和医保账户转出,流程通过国家社保平台线上申请。重复参保问题
险种 处理规则 职工医保 保留现参保地账户,原账户余额可划转 城乡居民医保 需终止重复参保,否则无法享受双重待遇
广东省内社保已实现无缝衔接,参保人仅需确保缴费连续性即可。若未来政策调整或涉及跨省业务,建议及时咨询12345政务服务热线获取最新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