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社保政策,广东社保可以转回广西,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转移条件
-
参保人要求转移 :需由参保人本人或单位提出转移申请;
-
居住或就业地要求 :若在广西有稳定就业或户籍,可申请转移。
二、转移流程
-
办理转移手续
-
在广东原参保地社保局提交《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携带身份证、社保卡、离职证明等材料;
-
广东社保局审核通过后,会向广西社保局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
-
广西接收并办理
-
广西社保局收到信息表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养老保险基金划转,并终止广东的参保关系;
-
广西参保人需持《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到当地社保局办理转入手续。
-
三、注意事项
-
转移后待遇影响
-
养老保险可跨省累计缴费年限,但养老金计发基数和待遇可能受广西当地政策影响;
-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险种可同步转移,但需在广西重新参保;
-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因地区政策差异较大,建议提前咨询两地社保局。
-
-
重复参保处理
- 若广西已存在参保记录,需先终止广东的参保关系,避免重复缴费。
-
咨询当地社保
- 具体操作细节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通过两地社保局官网或线下渠道确认。
四、特殊情况说明
-
2003年前参保人员 :若在广东缴纳社保满15年且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申请将养老保险转入户籍地(如广西),但需符合当地接收条件;
-
跨省就业人员 :若在广西持续就业满1年,可申请将广东社保转入广西,但需提供当地劳动合同。
综上,广东社保转回广西流程明确,但需注意两地政策差异对待遇的影响。建议办理前咨询两地社保局,确保转移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