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质量安全18项核心制度
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及相关规范要求,我国医疗机构需严格落实以下核心制度,以保障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
一、制度名称及核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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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诊负责制度
- 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需全程负责诊疗管理,确保诊疗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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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查房制度
- 住院患者需由不同级别医师(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实施查房,明确查房周期及责任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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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诊制度
- 分机构内/外会诊、急/普通会诊,急会诊需10分钟内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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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护理制度
- 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实施分级护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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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 规范医务人员值班及患者病情、治疗等信息的交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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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 对诊断不明或疗效不佳的病例组织多学科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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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 规范抢救流程,紧急情况下医务人员可突破执业范围参与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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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前讨论制度
- 手术前需对手术指征、方式、风险及预案进行讨论,术者必须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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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 对死亡病例进行讨论,分析诊疗过程及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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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对制度
- 在诊疗各环节需核对患者身份、操作规范等信息,确保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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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 术前、术中、术后需进行三方核查(手术医师、麻醉师、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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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 根据手术难度、风险及医师资质分级授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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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 新技术需经伦理审查、技术评估后准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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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急值报告制度
- 对危及生命的检验/检查结果需立即报告并记录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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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管理制度
- 规范病历书写、保存、调阅及质控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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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 按抗菌药物疗效、安全性及细菌耐药性分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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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 严格审核用血指征,规范血液制品申请及使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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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 保护患者隐私及医疗数据安全,规范信息存储和共享。
二、制度实施要点
- 责任主体明确:如首诊医师全程负责、三级查房责任分级等,需落实到具体岗位。
- 流程标准化:如会诊时限、手术安全核查步骤等,需制定可操作规范。
- 多部门协作:涉及医疗、护理、药学、信息等多部门协同管理。
- 动态监管:通过病历质控、不良事件上报等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注:制度名称及要求综合自国家卫健委文件及医疗机构管理规范,需结合机构实际细化执行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