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类型和参保类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 普通门诊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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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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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封顶金额: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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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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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社区级):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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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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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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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学生、儿童、未满18岁非在校居民):起付线100元,年度封顶5000元,报销比例80%。
- 门诊慢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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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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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封顶金额:6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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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范围:19种常见慢性病(如高血压、糖尿病)。
- 门诊特殊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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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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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病种:48种重大疾病(如结核病、艾滋病)。
- 门诊意外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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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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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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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额:500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 普通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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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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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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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7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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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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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5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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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
- 职工医保(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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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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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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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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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级: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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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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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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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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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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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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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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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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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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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52%。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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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特点 :门诊统筹、慢性病、意外伤害等不同门诊类型有各自起付线,且存在年度累计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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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5年新增154种门诊特殊用药,覆盖多发性硬化等疾病,门诊慢特病年度支付限额提高至40万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长春市2021-2025年医保政策,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