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城市是指自2021年6月起,全国陆续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2轮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城市。以下是详细的试点城市名单和实施流程。
试点城市名单
试点省份
自2021年6月起,全国陆续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了2轮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
试点城市
这些省份的省会城市和一些主要城市如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重庆、成都等也在试点范围内。
实施流程
办理条件
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办理材料
需要提供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3张2寸双方近期免冠合影照片。双方均非本市户籍的,还应当提交一方本市有效居住证原件。
办理流程
申请:双方需持相关证件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必须同时在场。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进行审查,必要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进行调查。登记:审查通过后,准予登记并发放结婚证。
用户反馈
正面反馈
用户普遍认为“跨省通办”政策非常方便,节省了时间和精力。例如,85岁高龄老人韩先生在官渡区政务服务中心成功补办结婚证,整个过程不超过一小时,得到了用户的广泛好评。
负面反馈
尽管“跨省通办”带来了便利,但也有一些实际操作中的问题需要解决,如部分地区的信息化建设水平不一,可能影响办理效率。
法律依据
法规修订
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将近年来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等改革试点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明确了异地登记的合法性。
信息化建设
民政部明确要求加强信息化建设,提供婚姻登记预约服务,深入开展婚姻登记信息数据联网核对,通过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把更多方便惠及群众。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城市自2021年6月起在全国21个省份展开,涵盖了多个省会城市和重要城市。实施流程包括申请、审查和登记,用户反馈总体积极,但也存在一些实际操作中的问题。法律依据为《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明确了异地登记的合法性,并要求加强信息化建设以提升服务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