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使用医保卡跨省在药店买药,通常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 确认参保地和就医地政策:
- 参保地政策:了解参保地是否开展了跨省异地药店购药直接结算业务。部分地区可能已开通并明确相关规定,如安徽省参加职工医保且有医保个人账户的人员在省外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实行 “免备案” 直接结算;但也有些地区需要参保人按规定做好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如上海参保人员需按规定做好异地就医备案。
- 就医地政策:选择就医地已开通跨省异地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零售药店。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在 “异地备案” 服务专区,点击查询服务下的 “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查询”,实时了解跨省异地购药直接结算服务开通地区及各定点零售药店跨省直接结算开通情况。
-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如需要):
- 线上备案:许多地区支持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 进行线上备案。打开 APP 后,点击首页 “异地备案”,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如备案原因、就医地等,完成备案申请。部分地区也可通过当地的医保 APP 或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办理备案。
- 线下备案:若线上备案无法操作或有特殊情况,可前往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填写异地就医备案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如身份证、社保卡等,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 开通相关功能(部分地区需要):以福建省为例,参保人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若要在省外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可通过闽政通 APP 或 “福建医疗保障” 微信小程序自行选择是否开启外省购药功能及每日限额。在 “福建医疗保障” 微信小程序首页点击【服务】栏目进入,在业务经办栏目中点击【刷卡购药设置】进入,点击【省外药店刷卡权限设置】,开启该功能后,就可以刷社保卡 / 医保码结算。
- 购药结算:在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服务的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向药店出示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或实体社保卡,药店工作人员会进行相应的操作,完成费用结算。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购药费用,属于个人承担的部分(包括自付、自费),由参保人员与定点药店直接办理结算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