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建部相关改革政策,工程监理资质丙级已自2021年7月1日起被取消,具体调整如下:
-
取消范围
全国范围内取消工程监理企业丙级、事务所资质,涉及水利水电、公路、港口与航道、农林工程等专业领域。
-
资质等级调整
-
原丙级资质并入相应专业的乙级资质,实行等级压减;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丙级、丁级资质换发乙级资质,施工三级资质换发二级资质。
-
-
过渡安排
取消资质的企业可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1年换领对应等级资质证书。
-
其他要求
甲级资质保留独立法人资格要求(注册资本≥300万元),乙级要求≥100万元,丙级取消后无独立法人要求。
注意 :不同地区可能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调整执行细则,建议企业及时关注住建部最新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