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补贴在全国范围内不统一。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发放年龄不同:大部分地区是从 80 周岁起发放,如北京、天津、河北、山西等 26 个省(区、市)。但也有一些地区起领年龄有所不同,例如深圳市、东莞市规定年满 70 周岁及以上的本市户籍老年人就可以申请高龄津贴。
- 发放标准不同:各地根据自身经济发展水平、财政状况以及老年人实际需求等因素制定补贴标准。如河南省规定 90 - 99 岁和 100 岁以上老年人分别按照每人每月不低于 100 元和 300 元的标准发放,80 - 89 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高龄津贴标准由省辖市政府确定。而四川省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规定 80 周岁至 89 周岁 30 元 / 月 / 人,90 周岁至 99 周岁 100 元 / 月 / 人,100 周岁至 105 周岁 1500 元 / 月 / 人,106 周岁至 109 周岁 2500 元 / 月 / 人,110 周岁及以上 3500 元 / 月 / 人。
- 发放范围不同:根据已有法规政策和各地实践情况,高龄津贴主要面向 80 周岁及以上的经济困难老年人,有的地区如内蒙、浙江、江西、广东、四川、贵州等地将高龄津贴逐步转向普惠性质,范围上从 “低收入老年人” 扩大到 “80 周岁以上” 全体老年人。但在一些地区,可能还存在其他限制条件或尚未实现普惠。
- 发放方式不同:有的地区采取数字化主动发放,无需老年人及其家庭申请,如重庆市。而有的地区则需要老年人自行申请或通过特定程序进行申报审核后才能领取。
虽然目前高龄补贴全国不统一,但随着社会发展和政策的不断完善,有全国政协委员建议从国家层面扩大高龄津贴享受范围,将政策修改为八十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均享受高龄津贴的普惠制度,全国统一名称、发放标准和渠道,并适时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