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特殊病种报销比例根据病种类型、缴费档次及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特殊病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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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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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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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高血压、糖尿病等23种慢性病及30种特殊病种,需通过门诊慢特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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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门诊特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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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85%(基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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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调整:年满50岁起每5岁增加2个百分点(最高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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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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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50%,二级及以上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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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年累计起付线1200元后,报销比例70%(封顶线与住院封顶线合并计算)。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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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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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病种年累计报销限额约2000元,多种疾病每增加一种病种约增加1000元,总额不超过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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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门诊特殊病年累计起付线按三级医疗机构标准执行,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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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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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增7种门诊特殊病(如克罗恩病、肌萎缩侧索硬化等),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病种增至24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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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优势病种在DRG付费基础上可享额外10个百分点的报销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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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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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定期备案病种及用药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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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部分由财政补助,具体比例可能因地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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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信息综合了云南省医保局最新政策文件及权威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