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会费缴纳标准依据单位性质和人员类别实行差异化规定,具体如下:
一、个人缴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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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工会会员
按每月工资收入的0.5%缴纳,计算基数为全部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等),但奖金、津贴、稿费、补助费等不计入缴费基数,工资尾数不足10元部分不计缴。 -
机关事业单位工会会员
- 编制内人员:按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机关)或职务工资、等级工资(事业单位)之和的0.5%缴纳。
- 工人会员:按岗位工资和等级工资之和的0.5%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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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用工形式
- 劳务派遣人员:以基本工资+年增工资为基数,按0.5%缴纳。
- 临聘人员:部分单位按0.25%的比例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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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形
- 新入职或退休人员按实际工作月份缴纳,离岗、借调超6个月者免缴。
- 退休金、退职金、救济费等不计入缴费基数。
二、单位分类执行标准
- 企业:会员月工资收入×0.5%。
- 机关:(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0.5%。
- 事业单位:(职务工资+等级工资)×0.5%。
三、特殊说明
- 工资尾数不足10元部分统一不计入缴费基数。
- 部分高校或单位对临聘人员、校聘专家等实行差异化减免政策。
(注:搜索结果未明确提及单位缴纳工会经费的标准,以上内容仅针对个人会费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