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会二次报销是为工会会员提供的一项医疗费用报销政策,旨在减轻会员的医疗负担。以下是关于如何办理北京工会二次报销的详细信息。
报销条件
基本条件
- 缴纳北京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 是北京市总工会管理的工会会员。
- 持有“京卡”的在职职工。
- 所在的用人单位按时缴纳工会经费。
特殊条件
- 对于未超过封顶线的情况,无需提供申请和证明材料,系统会自动核算并报销。
- 如果自付一费用超过封顶线,职工需要通过单位工会出具证明进行办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报销流程
一般流程
- 医保报销:在住院治疗结束后,先到医院医保窗口进行报销,将符合报销标准的费用报销给医保部门。
- 申请工会报销:在医保报销后,需要到所在单位的工会部门办理工会补贴申请,提供相关的住院费用明细、原始票据等资料。
- 工会审核:工会部门会对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确保申请符合工会补贴的标准和要求。
- 工会报销:审核通过后,工会部门会将符合补贴标准的部分进行报销,并将报销款项打入申请人的银行账户中。
自动核算流程
- 对于未超过封顶线的情况,系统会自动联网核查,按季度进行报销,报销款自动返钱到北京工会卡上。
- 对于自付一费用超过封顶线的情况,一年核算一次,职工需要通过单位工会出具证明进行办理。
所需材料
一般材料
- 住院病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
- 住院病人合作医疗证。
- 出院证明。
- 医药费收据。
- 住院费用详细清单。
- 县市区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特殊材料
- 超封顶线以上“自付一”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职工还需提供就医原始单据或相关证明,并由本人签字确认情况反馈表。
注意事项
报销周期
- 报销周期为一个季度一次,不是实时报销,报销到账的时候叫医疗互助金,会在下一个季度到账,有一定的滞后性。
不予报销的情况
- 依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发生的费用(“个人自费”、“自付(二)”费用)不能报销。
- 被保障人拖欠基本医疗保险费,并在保障期限有效期内仍未补交的,不能报销。
- 在保障期内,被保障人调离本市、退休、身故等自然减员的保险责任终止。
其他注意事项
- 办理北京工会卡时一定要勾选关联医保。
- 职工本人京卡信息不准确,本年度发生的门诊、住院费用的给付不超过次年的3月31日,超过的视同放弃。
- 工伤、生育、职业病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
- 被保障人采取欺诈手段骗取互助金的,不能报销。
北京工会二次报销的办理条件、流程和所需材料已经详细说明。符合条件的职工可以通过自动核算或提交证明材料的方式享受二次报销,报销周期为季度一次,且有明确的不予报销情况。了解这些信息有助于职工更好地享受工会提供的福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