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山东省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允许家庭成员共济使用。参保职工可通过绑定近亲属的医保信息,授权其使用本人医保个人账户余额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但仅限个人账户资金且不涉及医保统筹基金报销。
一、医保共济适用范围
- 适用对象
- 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
- 需为山东省基本医保(含居民医保)参保人
适用场景
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住院自付费用
定点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费用不可共济情形
类别 允许使用共济账户 禁止使用共济账户 医疗类型 普通门诊、慢性病购药、住院自付部分 工伤、整形美容、养生保健 支付内容 医保目录内药品、医用耗材 保健品、非医疗商品 结算方式 亲属持本人医保卡实时结算 冒用参保人身份直接结算
二、共济账户使用规则
- 资金限制
- 仅限个人账户余额(不含统筹基金)
- 年度无总额上限,但需账户余额充足
- 办理流程
- 步骤1:参保人通过"鲁医保"小程序或医保服务站绑定亲属信息
- 步骤2:亲属就医时出示本人医保凭证,系统自动扣除共济账户资金
- 步骤3:实时结算,无需事后报销
- 监管要求
- 交易记录纳入医保稽核系统
- 违规使用将冻结账户并追回资金
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有效提升了职工医保资金使用效率,减轻了家庭成员医疗负担。山东省参保职工应合规办理绑定手续,确保亲属就医时顺畅享受政策红利,同时避免触碰医保基金监管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