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职工医保报销上限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费用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上限
在职职工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1500元/年
起付标准 :40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免起付线)
报销比例 :50%以上,覆盖医保目录内费用。
退休职工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2000元/年
报销比例 :最高可达65%(家庭医生签约基层机构就诊可再增加5%)。
二、住院报销上限
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职工医保 :15万元/年(适用于省直、郑州、洛阳等地区)。
居民医保 :无统一限额,但可通过大病保险二次报销,累计赔付上限原则上不低于20万元。
大病保险二次报销
报销范围 :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标准(约2万元)的部分。
报销比例 :
2万-5万元:60%
5万-10万元:65%
10万元以上:70%
年度最高报销限额 :10万元。
三、其他说明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配偶、子女、父母就医费用,退休人员报销比例最高达65%。
起付线差异 :不同地区职工医保起付线可能不同(如省直1300元/次住院),但门诊起付线统一为40元。
以上信息综合自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及权威媒体发布的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