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政策,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费用等级及地区政策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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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卫生院
报销比例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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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报销比例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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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及以上医院
报销比例不低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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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报销限额
400元。
二、特殊疾病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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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两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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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市一级医院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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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级公立医院报销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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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限额600元(高血压)和660元(糖尿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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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慢特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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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病种限额2000元,每增加一个病种增加1000元,年度累计不超过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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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70%起付线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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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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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门诊费用需超过1800元才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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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优惠 :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报销比例70%,70岁以上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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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职工个人支付比例逐级递减(在职职工15%、退休人员60%、70岁以上80%)。
四、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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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保个人缴费400元,财政补贴670元,2025年筹资标准为10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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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自动享受,累计报销额度达当地人均可支配收入6倍以上。
以上政策适用于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具体待遇以当地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