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参保类型及治疗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普通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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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起付标准
- 当年累计医疗费用超过1200元起付,未达标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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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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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医保统筹基金支付500元/年上限,剩余部分按比例报销(具体比例需结合医疗机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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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家庭医生服务包 :在签约的基层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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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按医疗机构级别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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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 全市统一起付线为1200元,三级甲等医院(如医大附一、市中心医院)与二级、一级医院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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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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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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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2万元以下65%、2-5万元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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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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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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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及护理院: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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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居民/大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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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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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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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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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如学生儿童、低保对象):各档比例上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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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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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成年居民:15万元;未成年/大学生: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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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 起付标准为22800元,超过部分按比例报销(具体比例需咨询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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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
- 不设起付标准,未成年系统性红斑狼疮70%、其他病种80%。
四、政策调整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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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最新政策 :基层医疗机构起付线降至200元,三级医院1200元(较上年降低8%);门诊统筹年度限额提高至500元,基层报销比例升至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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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调整 :2024年曾将三级医院起付线降至1200元,但2025年有所回升。
建议参保人员根据自身就医需求选择医疗机构,并通过医保定点医院就医以获得相应报销待遇。具体报销比例以大连市医保局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