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医保政策,医保转出外省需由本人办理,以下是具体说明:
一、职工跨省转移社保的基本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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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参保缴费凭证
原参保地社保中心需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为职工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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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转移申请
职工本人持《参保缴费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双方社保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转移接续手续。
二、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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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异地就医备案
若需为亲属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如长期居住或临时外出),可通过江苏医保云平台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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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异地就医备案】业务主页,切换至亲属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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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亲属的异地居住证或户口簿(首页及常住人口登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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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并提交申请表格及居住地居委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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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办要求
若委托他人代办跨省转移手续,代办人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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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代办人身份证、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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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参保地社保局盖章的异地就医申请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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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代办人现居住地居委会地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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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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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本人办理是跨省转移的基本要求,代办需符合亲属备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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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城市具体材料可能略有差异,建议提前电话咨询当地社保机构。
以上信息综合了江苏省医保政策及操作指南,确保流程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