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江苏省已实现医保卡个人账户资金在省内定点医药机构的通用结算功能,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购药时可直接刷卡使用账户余额。
一、适用范围
- 刷卡机构:可在省内所有接入医保联网结算系统的定点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定点药店使用。
- 支付项目:覆盖门诊费用、药品购买、医疗器械等符合医保目录的消费。
二、使用条件
- 账户状态正常:需确保社保卡已激活且个人账户无冻结等异常情况。
- 备案要求:部分城市可能需提前通过江苏医保云APP或线下窗口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临时外出无需备案)。
三、注意事项
- 余额查询:通过支付宝-市民中心、江苏智慧人社APP实时查看账户资金。
- 结算限制: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出借或套现。
- 政策动态:部分地区试点家庭共济功能,允许直系亲属共享账户资金。
江苏省通过医保信息化建设大幅提升了便民服务水平,建议参保人及时关注各地市医保局发布的最新操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