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社区门诊起付线因医保类型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如下:
- 职工医保:一个医疗年度内,在职职工在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普通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为 200 元;退休职工按相应医疗机构级别享受待遇,起付标准等与在职职工相同,但普通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提高至 7000 元。本统筹区内定点中医综合性医院的起付标准降低 20%。
- 居民医保:参保居民普通门诊就医不设起付标准,在签约的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就诊,报销比例为 65%,最高可报销 500 元。一个医疗年度内门诊慢特病起付标准为 200 元,但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以及精神障碍不设起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