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关于父母生病陪护假的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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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护理假 :对于独生子女家庭,当父母年满60周岁或患病住院时,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少于15天的陪护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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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独生子女护理假 :对于非独生子女家庭,当父母年满60周岁或患病住院时,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其子女每年累计不少于10天的陪护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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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待遇 :在陪护假期间,职工应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老年人的权益,同时减轻子女照顾老人的负担。建议用人单位在实施这些政策时,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为员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