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卫生费的政策依据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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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层面
- 国务院令:《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第三条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这是从宏观层面强调了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劳动保护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为女职工卫生费的发放提供了政策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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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层面
- 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或相关政策文件。例如,《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在职女职工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35元的卫生费,所需费用企业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机关事业单位按现行财政负担政策列入预算。
- 福建省人社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总工会下发的《关于明确女职工卫生费标准的通知》(闽人社发〔2021〕4号),明确了向在职女职工按照每人每月30元标准发放卫生用品或者费用的发放标准以及经费支出渠道。
女职工卫生费的政策依据包括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和地方层面的具体规定。这些政策旨在保障女职工在工作期间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得到合理补偿,体现了对女职工的关怀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