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文)的要点及后续政策调整,整理如下:
一、计价格〔2002〕125号文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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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性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属于政府指导价的中介服务,需遵循公开、平等、自愿原则,委托方可自主选择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
计费方式
以估算投资额为基数,按分档定额方式计费,具体标准包括:-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投资额0.3亿元以下收费5-6万元,最高100亿元以上收费110万元以上;
- 编制报告表:1-7万元以上;
- 评估报告书/表:按编制费用的比例收取,评估大纲费用占报告书费用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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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系数
根据行业敏感度和区域环境特点,收费可乘以调整系数(0.6-1.2),例如化工、冶金行业系数为1.2,火电、建筑行业为0.8。
二、后续政策调整(2015年起)
国家发改委2015年发布《关于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废止了计价格〔2002〕125号文的政府指导价,环境影响咨询收费全面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当前环评收费参考依据
- 市场化定价
费用主要依据项目复杂性、评价等级(如地下水评价)、行业特点及地方规定协商确定,无全国统一标准。 - 地方性标准
部分地区(如浙江、广东)可能发布行业指导价或调整系数,需结合当地政策。 - 常见费用范围
- 报告表:1-3万元(无敏感污染源);
- 报告书:15-30万元(涉及重金属、持久性污染等复杂项目)。
四、注意事项
- 政策时效性:125号文已废止,但部分机构可能参考其分档逻辑作为协商基准;
- 服务内容:费用通常包含编制、技术评估,但不含特殊监测(如遥感、风洞试验);
- 争议处理:若服务质量不达标,机构需退还部分或全部费用。
建议委托前咨询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或环评机构,结合项目实际需求确定具体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