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政策,退休时医保缴费年限不足25年的,需通过以下方式补缴或调整:
一、补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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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
- 退休时可选择按退休当年当地平均缴费基数一次性补足剩余年限费用(如浙江省江山市允许补缴至20年,四川按全省平均工资的7.5%计算)。
- 费用计算示例:以四川2023年平均工资6500元为例,每补缴1年需支付约58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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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继续缴纳
- 退休后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按月缴纳医保,最长可延缴5年,期间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 部分政策允许“差几年补几年”,直至满足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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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为城乡居民医保
- 若补缴经济压力较大,可转为城乡居民医保,但报销比例和范围会降低(如浙江、四川等地支持此方式)。
二、特殊政策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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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四川自2025年起实施全省统一缴费年限(男30年/女25年),并设10年过渡期:- 过渡期内退休人员,每年递增1年缴费要求(如2028年退休需补至24年)。
- 跨省转入人员的外省缴费年限可按1:1计入四川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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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承担:
一次性补缴通常需个人承担全部费用;按月补缴可能涉及单位与个人共同分担(视退休前参保性质)。 -
待遇影响:
补缴完成后可终身享受职工医保待遇;若选择转为居民医保,需按年缴费且报销比例较低。
具体操作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结合个人经济状况及地区政策选择最优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