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疗保险的发展经历了多个阶段,不同类型的医疗保险开始缴纳的时间有所不同:
-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0 世纪 80 年代初,一些企业和地方自发对传统职工医疗保障制度进行改革探索。1989 年,在辽宁省丹东市等四市进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同时在深圳市、海南省进行社会保障制度综合改革试点。1994 年,在江苏省镇江市、江西省九江市进行 “两江试点”,试点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1998 年 12 月 14 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标志着与就业关联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正式建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取代了过去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02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决定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救助制度。2003 年 1 月 16 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通过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将过去的农村合作医疗转变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解决了广大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问题。
-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07 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经过一年左右的试点,本着由财政给予一定补助、居民自愿参加的原则,在全国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重点解决城镇非从业人口的医疗保障问题。2016 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逐步实现参保人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