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沧州居民医保政策,报销比例根据医疗费用类型和医疗机构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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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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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不设门槛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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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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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限额: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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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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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病种:高血压、糖尿病等35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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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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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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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报销限额: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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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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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病种: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尿毒症透析等7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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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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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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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报销限额: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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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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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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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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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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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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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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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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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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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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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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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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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限额 :15万元。
三、大病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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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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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0%(特困人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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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0万元。
四、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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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用药保障 :新增154种门诊特殊用药,覆盖多发性硬化等疾病,个人负担费用超14000元后进入大病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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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两病”待遇 :在基层医疗机构门诊用药报销比例65%,年度支付限额300元,与门诊统筹累计最高限额2400元。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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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与大病保险实行“一站式”直接结算,无需二次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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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需备案,未备案将降低报销比例。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沧州市医疗保障部门官方说明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