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医保卡可以跨省在药店买药,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一、参保地要求
- 异地药店联网功能:参保人所在参保地需支持异地药店购药服务,即参保地必须开通异地药店联网功能。
- 备案要求:参保人需要查看参保当地的政策,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异地就医备案。
二、就医地要求
- 异地联网结算服务:参保人需选择就医地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服务的医保定点药店。
异地购药流程
- 备案:参保人员跨省就医之前需要在参保地的经办机构进行备案,采集必要的信息。
- 选定点:选择就医地已开通异地联网结算服务的定点药店。
- 持卡结算:使用个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在选定的药店直接支付购药费用。
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支付政策
- 支付范围:执行就医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
- 报销政策: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即“就医地目录,参保地待遇”。
查询异地定点药店
-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下载安装后,进入首页选择“异地备案”,在“查询服务”栏目下选择“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查询”,点击“定点零售药店”,选择所需查询的城市进行查询。
- 其他渠道:也可以通过闽政通APP、“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等多种渠道查询。
通过以上流程和要求,参保人员可以在跨省异地的药店使用医保卡购药,享受医保直接结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