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的相关政策规定,职工医保的缴费年限要求如下:
- 1.最低缴费年限:浙江省职工医保的最低缴费年限为20年。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退休时累计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需缴满20年,才能在退休后享受终身医保待遇
- 2.实际缴费年限:在杭州市,除了满足20年的累计缴费年限外,还需要在杭州市实际缴纳职工医保满10年,才能在退休后享受杭州市的职工医保待遇。
- 3.缴费年限不足的处理:一次性补缴:如果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20年,可以选择一次性补缴至满20年。补缴金额的计算基数为浙江省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9.5%。按月补缴:也可以选择继续按月补缴,直至缴满20年。按月补缴的缴费标准与同期灵活就业人员的标准一致。
- 4.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在实行医疗保险制度前的工作年限,以及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视同缴费年限。这些年限可以计入累计缴费年限
浙江省职工医保的最低缴费年限为20年,退休后可以享受终身医保待遇。如果在杭州市,还需要满足在杭州市实际缴纳职工医保满10年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