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税的取消是在中国共产党以胡锦涛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实现的。温家宝同志在推动取消农业税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04年,在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从当年起中国逐步降低农业税税率,平均每年降低一个百分点以上,五年内取消农业税。
取消农业税的过程经历了几个关键步骤:
- 2000年,中央决定在安徽省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并逐步扩大到其他省份。
- 2003年,温家宝总理宣布了五年内取消农业税的目标,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降低农业税税率。
- 2005年底,全国已有28个省份全部免征了农业税,牧业税也被全面取消。
- 最终,在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在中国存在了两千多年的农业税制度正式结束。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取消农业税是中国现代历史上的一个重要事件,但历史上也曾有过类似的政策尝试。例如,汉文帝刘恒在位期间曾下令免除田地税(即古代形式的农业税),并且这一政策持续了相当长的时间,尽管具体的年限存在争议。这种古代的做法与现代中国取消农业税的背景和动机有着本质的不同,主要是由于当时的社会经济条件和国家治理模式的差异所致。
现代中国取消农业税是一个经过长期准备和逐步推进的过程,最终在胡锦涛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期间得以实现。这不仅体现了中国政府对农民权益的关注和支持,也是中国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