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税提留是指农村税费改革前,由村级集体向农民和村企业收取的一系列费用,主要包括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以及乡镇统筹内的教育附加费、计划生育费、民兵训练费、民政优抚费和民办交通费等。
一、农税提留的定义及用途
- 定义:提留款是从农民总收入中按规定比例提取的部分资金,主要用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和公共事业建设。
- 用途:公积金用于村集体经济建设,公益金用于村内公益事业,管理费用于村级组织运作,而乡镇统筹费用则用于支持乡镇范围内的公共服务。
二、历史背景及政策演变
历史背景:
- 农税提留制度在我国长期存在,是农村税费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在2000年前后,国家开始试点农村税费改革,将“三提五统”等提留费用统一划入农业税中,以减轻农民负担。
政策演变:
- 2006年:国家正式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全面取消农业税,同时“三提五统”等费用也被废除,这意味着农税提留制度退出历史舞台。
- 2002年税费改革:改革中明确取消了“三提五统”,减轻了农民的经济负担,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
三、取消后的现状及影响
现状:
- 自2006年农业税取消后,农民不再需要缴纳类似的提留费用。
- 目前部分地区可能存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现象,但需严格按照“村民自愿、量力而行”的原则,且金额有限制,如筹资人均不得超过15元。
影响:
- 农税提留的取消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改善了农民的生活水平。
- 同时,村级集体经济建设和公共事业的发展逐渐通过其他方式(如政府拨款、村集体经济收入等)获得支持。
四、当前与农税提留相关的误解
- 误解澄清:
- 有传言称部分地区会补收拖欠的提留款,但根据国家政策,这并不属实,政策层面并未发布相关补收通知。
- 农税提留与农业税是不同的概念,农业税是针对农民土地产出的税收,而提留款是村级集体向农民收取的费用。
五、总结
农税提留是农村税费改革前的一项重要制度,随着2006年农业税的全面取消,这一制度已退出历史舞台。取消农税提留后,农民的经济负担显著减轻,村级经济建设和公益事业也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支持。对于当前与提留相关的任何政策传闻,建议以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避免误信不实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