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社保看病报销情况
苏州社保看病报销分为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不同类型医保、不同就医场景报销比例和额度有所不同,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职工医保报销
门诊报销
- 在职职工:一级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按 80%结付,二级医院按 75%结付,三级医院及定点零售药店按 60%结付。门诊起付线为 600 元,封顶线是 4000 元。
- 退休人员:一级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按 90%结付,二级医院按 85%结付,三级医院及定点零售药店按 70%结付。门诊起付线为 400 元,封顶线是 4800 元。
- 特殊情况:门诊报销 2 万元以上,再发生医疗费用,在职职工报销 60%、退休人员报销 80%,上不封顶。
住院报销
- 起付标准:在职职工三级医院 800 元;二级医院 600 元;一级医院 300 元。第二次住院的起付线标准为首次起付线标准的 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统一为 100 元。
- 报销比例:4 万元以下的部分,在职职工按 90%比例结付,退休人员统一按 95%比例结付;4 万元(含)以上的部分,统一按 95%比例结付。
- 最高支付限额:参保人员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累计最高支付限额 35 万元,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结付;35 万元以上的费用,由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按规定结付。
门诊特定项目报销
- 再生障碍性贫血:8000 元以内报销 90%。
- 血友病:6 万元以内报销 90%。
- 重症精神病:2000 元以内全额结付。
- 白内障超声乳化加人工晶体植入:3500 元内基金结付 90%。
职工大病保险报销
职工大病保险报销 70%。例如,总费用 200000 元,自费费用 200 元,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额 170538 元,大病保险起付线 18000 元,那么可报销金额为(200000 - 200 - 170538 - 18000)× 70% = 7884 元。
居民医保报销
门诊报销
- 老年居民、失业人员、被征地农民大龄人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乡镇等基层医疗机构报销 65%;区(县)级医院、专科医院报销 40%;市级及市级以上医院和 B 级定点零售药店报销 35%。
- 在校(园)学生、少年儿童:在市区定点医疗机构、B 级定点零售药店就医配药,统一按 65%的比例结付。
住院报销
- 学生和少年儿童:累计在 4 万元以内的部分,医保基金结付 75%;4 万元至 10 万元的部分,医保基金结付 80%;10 万元至 20 万元的部分,医保基金结付 85%;20 万元至 35 万元的部分,医保基金结付 90%。
- 老年居民、失业人员和征地保养人员:10 万元至 20 万元的部分,医保基金结付 85%。
大病保险报销
- 2 万元以上至 4 万元部分,报销支付 50%。
- 4 万元以上至 6 万元部分,报销支付 55%。
- 6 万元以上至 8 万元部分,报销支付 60%。
- 8 万元以上至 10 万元部分,报销支付 65%。
- 10 万元以上部分,报销支付 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