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缴纳部分不再进入个人账户
2025年职工医保政策调整后,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不再划入个人账户;个人缴纳的2%仍全额计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资金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2%。
一、政策调整核心内容
单位缴费流向
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6%-8%缴纳的医保费用,全部纳入统筹基金,用于提升门诊报销比例、扩大慢性病保障范围等共济功能。个人缴费归属
个人按工资收入的2%缴纳的部分,100%划入个人账户,资金可结转使用并继承,归属权不变。退休人员划入规则
退休人员不缴纳医保费,个人账户资金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例如安徽按全省平均养老金的3.5%划入,上海、北京等地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2%左右设定标准。
二、个人账户构成与使用范围
资金来源
仅包含个人缴费的2%,历史结余资金仍归个人所有。以月薪10000元的在职职工为例,每月个人账户划入金额为200元(10000×2%)。使用场景
可支付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门诊费用、药品费用,以及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家庭共济政策允许账户资金在家庭成员间共享。与统筹基金协同
个人账户主要支付小额医疗费用,统筹基金则承担住院、门诊慢性病等大额支出,例如普通门诊报销比例达50%-85%,住院报销比例平均为85%。
三、区域差异与保障升级
| 项目 | 北京 | 上海 | 绍兴 |
|---|---|---|---|
| 单位缴费比例 | 8%(全部入统筹) | 9.5%(全部入统筹) | 8.6%-9%(全部入统筹) |
| 门诊报销比例(基层) | 80%(起付线500元/年) | 85%(起付线300元/年) | 75%(起付线500元/年) |
| 退休人员划入标准 | 按定额(约社平工资2%) | 按定额(约社平工资2%) | 按养老金比例(约3%) |
此次改革通过统筹基金扩容,将更多资金投向门诊和慢性病保障,例如高血压、糖尿病等18种慢性病门诊报销比例提升至80%,年度支付限额最高达3万元。虽然个人账户划入金额减少,但门诊报销额度翻倍、家庭共济功能激活,整体保障效能显著提升。参保人可通过优先使用家庭账户、选择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等方式,最大化医保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