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差最高达1.8元/kWh
关于谷峰电价的价格信息,综合不同地区政策及电网代理购电数据,可总结如下:
一、典型地区峰谷电价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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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执行一般工商业两部制1.5倍尖峰电价时,峰谷价差达1.8156元/kWh,为全国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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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居民用户峰时段电价0.568元/kWh,谷时段0.288元/kWh,价差0.28元/kW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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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
2025年7月调整后,峰时段0.568元/kWh,谷时段0.288元/kWh,价差0.28元/kWh。
二、峰谷电价时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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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时段 :通常为每日8:00-21:00或8:00-23:00,电价上浮3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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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段时段 :11:00-18:00或11:00-22:00,电价接近目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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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谷时段 :23:00-次日8:00,电价下浮30%-50%。
三、政策目的与影响
峰谷电价通过价格杠杆调节电力供需,鼓励用户在低谷时段用电,减少高峰时段负荷,促进电网负荷均衡和节能减排。例如,上海市通过1.5倍尖峰电价政策,有效缓解夏季用电压力。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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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服务费 :电动车充电需支付服务费(0.5元/kWh),不参与峰谷电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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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电价 :部分地区(如甘肃)实行阶梯电价,与峰谷电价同步调整。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4-2025年各地政策及电网数据,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