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
深圳市职工医保异地就医住院期间若未接受实际治疗,相关费用无法通过医保报销。医保政策明确要求住院需具备明确治疗方案及必要医疗行为,否则视为“挂床住院”,属于违规行为。
一、政策依据与核心条件
医保条例规定
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异地就医住院需满足“因病情需要”且“符合转诊或备案条件”。若仅办理住院手续而无治疗行为,不符合“因病施治”原则。异地就医备案要求
跨省或跨市住院前需完成备案,备案时需提交转诊证明或急诊材料。未备案或备案材料不全者,报销比例可能降低或直接拒付。费用审核标准
医保部门通过病历核查、费用清单比对等方式审核住院合理性。若无检查、用药、手术等治疗记录,系统将自动标记为异常。
二、报销条件与违规处理
合规报销场景
条件 合规要求 报销比例 治疗行为 有明确诊疗方案及执行记录 70%-90% 备案状态 提前完成异地就医备案 100% 医院资质 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 适用 违规行为后果
- 挂床住院:暂停医保结算资格3-6个月,追回已报销费用。
- 虚假备案:列入医保失信名单,影响未来医保待遇。
三、特殊情况与应对建议
急诊或抢救
因突发疾病异地住院,需在入院后5个工作日内补办备案,保留急诊诊断证明及费用明细。长期异地居住
需通过“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提交居住证或工作证明,备案有效期为1年,到期需重新申请。争议处理流程
若对拒付结果有异议,可携带病历原件、费用清单及银行流水至参保地社保局申请复核,时限为60日。
深圳市职工医保异地就医报销需严格遵循“治疗必要性”与“备案合规性”原则。参保人应避免“空挂住院”等行为,确需长期住院时,建议选择具备医保联网结算的异地定点医院,以简化报销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