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级别及政策优惠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报销比例
-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报销比例:90%
说明: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最高。
-
一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80%(非市中心城区/县城区为83%,中医医院85%)
说明:市中心城区医院报销比例略低,中医医院有一定优惠。
-
二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75%(非市中心城区/县城区为78%,中医医院80%)
说明:市中心城区医院报销比例更低,中医医院优势明显。
-
三级医疗机构
报销比例:60%(非市中心城区/县城区为65%)
说明:市中心城区医院报销比例最低,中医医院仍有一定保障。
二、特殊群体政策
-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
-
基本医保报销比例:乡镇90%、县级80%、市级60%、省级55%
-
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
-
4类9种大病专项救治疾病可获额外保障
-
-
二类救助对象(最低生活保障等)
-
住院起付线:1500元(市域内)或按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确定
-
报销比例:市域内70%、市域外55%
-
三、门诊报销比例(2025年最新)
-
普通门诊
-
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65%,年度限额600元
-
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达80%-90%
-
-
门诊慢特病及特殊用药
-
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65%,年度限额按病种设定
-
特困人员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65%
-
-
“两病”(高血压/糖尿病)
-
在乡镇卫生院报销比例65%,二级医疗机构60%
-
年度支付限额300元(高血压)或600元(糖尿病)
-
四、其他注意事项
-
异地就医 :需备案后按比例报销,先自付10%转出费用
-
年度限额 :城乡居民医保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不含大病保险)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1-2025年最新文件及衡南县实际情况,具体执行以医保局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