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镇医保慢病保险额度因具体病种和政策规定而异,以下是一些常见慢性病的保险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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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尿病:政策范围内年度医疗费用额度为1440元;若患者病情符合相关条件,可根据诊疗标准再次申请增加额度,最高可达24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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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Ⅱ、Ⅲ期):政策范围内年度医疗费用额度为1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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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政策范围内年度医疗费用额度为14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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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源性心脏病:政策范围内年度医疗费用额度为1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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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湿性心脏病:政策范围内年度医疗费用额度为1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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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政策范围内年度医疗费用额度为11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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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血管病后遗症:政策范围内年度医疗费用额度为12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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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心病:政策范围内年度医疗费用额度为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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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心力衰竭:政策范围内年度医疗费用额度为12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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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支架术后:政策范围内年度医疗费用额度为12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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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肾小球肾炎:政策范围内年度医疗费用额度为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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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肾功能不全:政策范围内年度医疗费用额度为1500元。
总的来说,在一个缴费年度内,普通门诊统筹和门诊慢性病政策范围内年度医疗费额度不能突破6500元。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报销比例可能因定点医疗机构的级别不同而有所差异,且不同时期的政策可能会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