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镇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因就医的医疗机构等级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以下是详细的报销比例信息。
门诊报销比例
一般门诊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200元/年,报销比例为70%;二级、三级传染病和精神疾病专科医院起付标准为200元/年,报销比例为6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400元/年,报销比例为55%;特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600元/年,报销比例为50%。
- 退休人员: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200元/年,报销比例为75%;二级、三级传染病和精神疾病专科医院起付标准为200元/年,报销比例为7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400元/年,报销比例为60%;特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600元/年,报销比例为55%。
门诊慢特病报销比例
透析的报销比例为94%,其余病种为85%;慢性病病种在职职工为75%,退休职工为85%。
特殊病报销比例
透析的报销比例为94%,其余病种为85%。
住院报销比例
一般住院报销比例
- 在职职工: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200元/次,报销比例为9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300元/次,报销比例为93%;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600元/次,报销比例为88%;特大型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1200元/次,报销比例为86%。
- 退休人员:一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200元/次,报销比例为97%;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300元/次,报销比例为96%;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600元/次,报销比例为91%;特大型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1200元/次,报销比例为89%。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大病保险的报销比例根据医疗费用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分为几个档次,最高可达90%。
急诊报销比例
因急危重症在医疗机构门(急)诊抢救或在120急救车上实施紧急救治者,抢救期间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70%比例报销。
慢性病和特殊病报销比例
慢性病报销比例
透析的报销比例为94%,其余病种为85%;慢性病病种在职职工为75%,退休职工为85%。
特殊病报销比例
透析的报销比例为94%,其余病种为85%。
沈阳市城镇职工医保的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门诊报销比例在50%到75%之间,住院报销比例在86%到97%之间,急诊报销比例为70%。慢性病和特殊病的报销比例也根据具体病种有所不同,一般在75%到94%之间。这些政策旨在提高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其医疗费用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