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省直医保的报销比例如下:
- 普通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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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支付1500元以内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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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元以上的部分,医保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负担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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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救助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
- 住院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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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负担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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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医院: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负担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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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医院:统筹基金支付75%,个人负担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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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医院: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负担30%。
- 特殊门诊 :
- 精神卫生专科医院:75%(少年儿童80%),大额医疗救助金支付90%,个人自付10%。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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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统筹支付比例比在职人员高5%,相应的,退休人员的个人自付比例降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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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还可以再多5%。
这些比例和规定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进行调整,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最新的医保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