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深圳一档医保参保人(或曾经参加过一档医保的参保人)可通过绑定家庭共济关系,将个人账户余额用于支付省内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的就医、购药费用,或为其代缴居民医保参保费用。
一、家庭共济的基础条件
- 参保要求:授权人需为深圳一档医保参保人(或曾经参加过一档医保),且个人账户有余额;被授权人需为省内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的近亲属。
- 近亲属范围: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二、家庭共济的使用场景
- 就医购药:近亲属在省内试点医疗机构或药店就医、购药时,需使用本人社保卡/医保码结算,先通过医保统筹报销,剩余需个人负担且符合个账支付范围的费用,可从授权人个人账户余额中扣减。
- 代缴居民医保费用:授权人可通过“粤税通”微信小程序,为近亲属线上缴纳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
| 场景 | 操作方式 | 适用范围 | 注意事项 |
|---|---|---|---|
| 就医购药 | 刷本人社保卡/医保码结算,统筹后用个账支付 | 省内试点医疗机构/药店(截至2025年6月20日有202家) | 需提前确认机构是否支持省内共济 |
| 代缴保费 | 通过“粤税通”小程序线上操作 | 广东省内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近亲属 | 仅支持个人缴费部分,不涉及统筹基金 |
三、家庭共济的操作流程
- 绑定共济关系:线上可通过医保服务平台APP、“深圳医保”公众号等渠道添加近亲属信息完成绑定;线下可前往医保大厅或指定窗口提交材料办理。
- 使用注意事项:就医购药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社保卡/医保码,不可共用医保卡;个账共济仅支付个人负担部分,不享受授权人的医保报销待遇。
深圳一档医保通过家庭共济政策,为近亲属提供了个人账户余额的使用便利,覆盖就医购药、代缴保费等场景,操作需遵循绑定流程并注意使用规则,确保医保资金合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