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异地医保报销比例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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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慢特病门诊、住院医疗费用按本市相应级别医疗机构医保支付标准执行。其中,慢特病门诊实行病种年度支付限额下据实支付,一个年度内在多家医疗机构就医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按就医最高级别医疗机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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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转院、急诊抢救人员:在市外省内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省属三级医疗起付标准增加1倍、支付比例按省属三级医疗机构支付比例70%;省外的,起付标准按当次住院总费用20%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照2000元计算,最高不超过1万元),支付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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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在省内、省外转诊相应支付政策基础上,支付比例、保底报销比例分别再降低10个百分点。大病保险分段支付比例分别降低10个百分点。
以上信息是截至2023年11月06日的最新政策,请注意政策可能会随时间调整。如有变动,请以当地政府或医保部门发布的最新消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