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医疗保险最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参保和筹资政策
- 取消户籍限制:取消在常住地、就业地参加基本医保的户籍限制,持续实施凭有效身份证件参保政策。
- 鼓励在校大中专学生集中参保:鼓励在校大中专学生以学校为单位,集中在学校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 简化参保流程:不断简化参保流程,提高参保效率。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近亲属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及已参保的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个人自付医药费用。
2. 参保激励机制
- 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调整:自2025年起,对断保人员再参保的,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在所在统筹区原有额度的基础上降低2%;对连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在所在统筹区原有额度的基础上提高2%。
- 零报销激励机制:对于参保当年未使用统筹基金报销的参保人员,次年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在所在统筹区原有额度上提高2%。
3. 断保待遇等待期
- 固定待遇等待期: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
- 变动待遇等待期:对于未连续参保的人员,每多断保1年,将在固定待遇等待期的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
4. 特殊困难人员资助标准
- 全额资助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等个人缴费所需资金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承担。
- 定额资助对象: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口等个人缴费,医疗救助基金按每人200元标准予以资助。
5. 医保支付资格管理
- “驾照式”记分管理:建立医务人员医保支付资格“驾照式记分”制度,将医保基金监管责任精准落实到人,严控滥用处方权等违规行为。
- 记分管理对象:定点医疗机构医师、药师及零售药店管理人员。
- 记分管理措施:年度记分周期内累计扣满12分的,将暂停医保支付资格1年,且不得在省内其他定点医药机构执业。
6. 其他政策
- 省级统筹:分步推进实施省级风险调剂,增强基本医保均衡性可及性。
- 重大疾病保障:调整规范城乡居民医保25种重大疾病保障待遇,推动重大疾病患者慢特病门诊“免申即享”。
以上就是贵州省医疗保险最新的一些政策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其他具体问题,欢迎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