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政策,三门峡市医保缴费年限规定如下:
一、职工医保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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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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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需累计缴纳满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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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需累计缴纳满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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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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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若累计缴费年限≥10年,可按月领取养老金并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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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达到最低年限,可继续缴费至满10年,退休后仍可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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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若退休前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0年,可一次性补缴剩余年限,补缴后按原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二、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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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延长
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延长至2024年3月15日,延长期间缴费的居民需等待30天(2024年3月16日-4月4日)后享受医保待遇,医保基金不追溯支付等待期内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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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参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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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天缴费 :出生后90天(含)内参保并缴费的新生儿,待遇享受期自出生日至当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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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90天缴费 :需在出生后90天内按当年缴费标准缴纳,待遇享受期仍为缴费当日至当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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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缴费 :出生日期距当年12月31日不足90天的新生儿,需缴纳次年医保费,待遇享受期顺延至次年1月1日-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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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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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由政府补贴和个人缴费共同构成,具体金额每年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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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接续 :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不影响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5年及以后,2024年延长缴费政策已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