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生育险产检可以报销的费用如下:
- 门诊产检费用:在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产前检查门诊费用,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每个孕周期额度为1000元,每个孕周期内增加一个胎儿增加500元。
- 产前检查费用限额:武汉职工符合规定的门诊产前检查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实行限额支付,门诊产前检查医疗费用限额,标准为500元,其中,首次产检费用定额185元。
- 报销比例:在妇幼保健院进行首次产检,费用共185元。产后访视共30元,由市、区妇幼保健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职工首次产检和产后访视的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限额标准与武汉市、区妇幼保健院统一结算。门诊产前检查515元,在定点生育医疗机构进行。职工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门诊产前检查费用在限额以内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实际费用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超过限额的部分由个人自付。
请注意,具体的报销金额可能会因地区和医院级别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办理报销前,建议详细了解当地的报销政策和流程,并准备好所需的全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