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生育津贴的计算方式是:生育津贴=生育前(含生育当月)12个月,所在单位人均月缴费工资除以30,再乘以相应计发天数。具体的计发天数如下:
- 顺产:128天。
- 难产(含剖宫产):增加15天。
- 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 怀孕3个月以内流产(含异位妊娠):15天。
- 怀孕3个月及以上流产:42天。
- 怀孕7个月及以上流产:98天。
- 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7天。
- 摘取宫内节育器的:3天。
- 输卵管结扎的:30天。
- 输精管结扎的:15天。
- 输卵管复通术的:30天。
- 输精管复通术的:15天。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信息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更新,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或访问官方网站获取最新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