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1月起实施的厦门社保政策,社保缴费标准确实有所调整,具体变化如下:
一、缴费基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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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缴费基数
2025年1月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由2024年的1250.57元/月上涨至 4043元/月 ,涨幅为185.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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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缴费基数
企业缴费基数上限仍为全省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300%,但具体数值未在公开信息中明确提及。
二、缴费比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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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 :单位缴费率16%,个人缴费率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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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 :单位缴费率0.5%,个人缴费率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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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 :单位缴费率0.4%,个人不缴费。
三、其他相关调整
- 医疗保险 :2025年1月起执行阶段性降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个人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432.32元/月(原369.16元),企业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1004元/月(原881.41元),个人和企业每月多缴约63.16元和122.59元。
四、政策依据
以上调整依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三部门关于调整2025年社保缴费基数的通知》等官方文件执行。
总结
2025年1月起,厦门社保缴费标准整体上涨,主要体现在缴费基数提高和医疗保险费率调整上。建议参保人员关注官方渠道,及时办理缴费基数申报调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