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政策已实现全面覆盖,具体规定如下:
一、异地就医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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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渠道
参保人员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或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成功后有效期为3个月,可随时变更或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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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人员范围
包括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如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生育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
二、异地就医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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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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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上海的12家试点医院(如协和医院、华山医院等)就医,可实现医保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一站式报销,出院时仅需支付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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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省/市就医需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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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试点医院处理
若在非试点医院就医,需向当地平安养老保险分公司提交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表等材料,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报销。
三、报销比例与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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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跨省异地就医报销比例与厦门市一致,但可能存在个别目录差异,需以就医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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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余额不足
若个人账户余额不足,需自费支付超出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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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备案
转诊就医人员可在线上备案,无需再跑医院办理转诊手续。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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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 :无需备案,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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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差异处理 :若异地医疗费用低于厦门市报销标准,按实际报销;若高于厦门市标准,则按就医地政策执行。
以上政策自2022年8月18日起正式实施,进一步优化了异地就医服务,参保人员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备案方式,享受便捷的医疗费用结算。